文摘并评论-行贿者连任法院院长 反腐不过逢场作戏
2007年1月底,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,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、刘家义、张自民被判入狱。但据记者调查,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,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,仍然戴着买来的“乌纱帽”行贿15次的何涛仍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,多次行贿的李松涛也被选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3月31日) 受贿者“东窗事发”后牵连出行贿者,这现象在近年来的反腐战场上屡见不鲜,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虽然《刑法》对于行贿罪有明确的规定,但行贿者却总是受贿罪中被忽略的大多数。可事实上,早在1999年,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法院或者检察院在办理受贿罪大要案的同时,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,其中特意提到多次行贿、向党的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形。...